随着7月1日的临近,FSC新的年度管理费(Annual Administration Fee简称AAF)新政策的实施也逐步加紧了步伐。小编近期接到很多关于AAF的问询,所以特地梳理了这方面的内容,分享给小伙伴们,希望能帮到大家。
📌 即将年审的FSC证书持有者,将在年审时使用新的费率收费,年审费用将重新计算。
*注
新的AAF政策对收费标准进行了结构性的修订,主要改动有两点:
改动一:把固定收费标准改为根据企业实际营业额收取浮动的费率。也就是说AAF将按企业销售额精确计算,避免了旧标准下某一档位最低营业额和最高营业额的企业,缴纳同样的AAF费的情况。例如旧标准的第三档,100万元美金营业额的企业缴纳的费用跟500万美金营业额的企业交相同的AAF费用。
改动二:另外将之前的11档,合并为现在的7档,之前的第一档(20万美金以下)和第二档(20-100万美金),已经合并成为现在的第一档(100万美金以下)。
注意:
1. 上述人民币价格仅供企业测算参考,实际收费需考虑汇率变化、税金和手续费,具体收费标准以认证机构收费单为准。
2. 以上费率监督企业请参考补收部分,新申请企业请参考新政策。
3. 新的AAF政策有7个档位,这里仅列了1亿美金以下营业额的企业,如高于此营业额的,请单独联系小编问询。
此次AAF政策更新,要求所有FSC证书持有者通过认证机构向FSC提供上一个财政年度的森林来源产品(全部木制品和纸制品,包括认证和非认证的)营业额信息,AAF管理费应当基于该信息进行计算,且认证机构负责验证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之前大多数认证机构的做法是要求企业出具一份财务自我声明,而现在越来越多的机构要求企业出具签字盖章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下图所示2020年利润表中显示的“营业收入”657,644,如果是全部木制品收入,将会用于计算2021年的AAF:
根据规定,如果认证机构未能根据要求更新FSC认证数据库,自2022年6月15日起,FSC将使用修改后AAF收费标准中更高一级的中间值为认证机构所管理的证书持有者计算AAF。如企业拒绝提交相应的额数据信息,证书有可能会被暂停,并且在暂停状态下,企业仍需缴纳AAF。
释义
1:林产品营业额:是指所有经过认证和未经认证的林产品以及含有木质或纤维成分的产品的收入。注意:林产品营业额不涉及服务所得收入。
2:总收入:是指一个组织从提供商品和服务中获得的总收入,减去商业折扣、增值税和基于此收入的任何其他税款,并去掉集团企业之间的销售额(特指集团财务报表合并之后)。
3:加工企业/加工商:是指直接或通过外包改造产品后购买、合法拥有和销售木材和/或非木材林产品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4:贸易商:买卖木材和/或非木质林产品,并对该产品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任何个人或法律实体。不论以直接方式还是通过外包,贸易商都不对产品进行任何改造。